發布機構 |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 ||
文件號 | 市監質監發〔2025〕77號 | 制發日期 | 2025-08-22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住房城鄉建設廳(委)、應急管理廳(局),各有關中央企業:
現將《重點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2025年8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重點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方案
為打擊生產、銷售、使用假冒偽劣重點勞動防護用品行為,消除質量安全隱患,提升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維護市場秩序,凈化市場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推動重點勞動防護用品行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生產流通、采購使用假冒偽劣或過期重點勞動防護用品等知假售假、知假買假亂象,從供給端和需求端同時發力,查處一批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產品,移送一批生產、流通、使用環節中的違法違規案件線索,曝光一批違法典型案件,幫扶一批質量安全管理薄弱企業,壓實各環節有關單位主體責任,全面提升產品準入、生產流通、使用管理等全鏈條安全水平。
二、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安全性能:安全帽沖擊吸收性能、耐穿刺性能不符合標準要求等問題;自吸過濾式防毒面具、長管呼吸器、自給開路式壓縮空氣呼吸器、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動力送風過濾式呼吸器、礦用自救器等呼吸防護裝備泄漏率、過濾效率、防護時間、呼吸阻力不符合標準要求等問題;阻燃服、防靜電服、化學防護服、焊接服、熔融金屬防護服等軀體防護裝備安全防護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等問題;焊接眼面防護具、防沖擊眼護具等眼面防護裝備透光性能、抗沖擊性能不符合標準要求等問題;安全鞋安全防護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等問題;安全帶、自鎖器、速差自控器、安全網等墜落防護裝備動態沖擊項目、金屬零部件耐腐蝕性不符合標準等問題;化學品及微生物防護手套、機械危害防護手套等手部防護裝備安全防護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等問題。
重點區域和對象:重點產品主要集聚地生產企業;五金勞保商店、建材市場、電商平臺等含勞動防護用品經營場所;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房屋市政工程項目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重點行業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單位。
重點問題:生產領域存在的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或未明示質量標準等問題;流通領域存在的銷售無證、假冒偽劣產品,以及部分電商平臺在入駐商家審核和商品質量管控方面存在漏洞等問題;使用領域存在的采購單位知假買假,使用單位不履行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使用過期或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從業人員未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等問題。
三、主要措施
(一)強化源頭治理和重點監管。對于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的產品,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審查,對不符合產品實施細則要求的企業,一律不予生產許可。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將重點勞動防護用品納入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合理確定檢查方式和抽查頻次,重點檢查抽查五金勞保商店、建材市場和電商平臺銷售的產品。
(二)督促生產銷售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重點勞動防護用品生產、銷售企業開展現場檢查,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重點檢查生產企業是否存在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等違法行為;重點檢查銷售企業是否嚴格履行進貨檢查驗收義務,查驗標簽標識、合格證明,核對廠名廠址、使用期限等關鍵信息。各地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對重點勞動防護用品相關標準的宣貫、培訓力度。
(三)嚴格網絡銷售行為監管。各地市場監管、應急管理部門按職責督促指導電商平臺完善檢查監控制度,嚴格平臺內經營者和商品信息管控,對“防塵帽”“塑料帽”等易與安全帽混淆的產品發出風險提示;指導平臺企業加強對平臺內銷售重點勞動防護用品的銷售合規管理,要求平臺內經營者提供生產許可證等必要的質量標識證明,對有問題的重點勞動防護用品及時下架、停止銷售。
(四)強化檢驗檢測行為監管。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組織開展重點勞動防護用品檢驗檢測機構檢查抽查,重點檢查獲得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是否出具虛假、不實檢驗檢測報告;完善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許可信息查詢系統,引導檢驗檢測機構向社會公開承諾、公開檢驗檢測報告真偽查詢渠道,接受社會監督。
(五)建立產品質量溯源管理。各地市場監管、應急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結合產品屬性、賦碼技術條件等因素,依法依職責指導鼓勵生產、銷售、使用單位加強重點勞動防護用品溯源管理,推動重點勞動防護用品在生產、流通、使用環節的全鏈條質量溯源管理,逐步實現產品質量可控、可溯。要加強線索互通、信息共享等查處機制,在生產、銷售環節發現不合格產品涉嫌流向使用單位的,或者在使用單位發現不合格產品,要及時通報相關部門進行溯源處置。
(六)加強采購、驗收和作業現場管控。各地應急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按職責督促指導重點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單位,按照“逢買必查”原則,嚴格控制進場驗收程序,建立重點勞動防護用品收貨驗收制度。加強作業現場監督和檢查,確保建設單位及時足額支付安全防護費,施工單位依法依規使用安全防護費。督促使用單位開展常態化排查,嚴格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指導使用單位按照GB 39800《個體防護裝備配備規范》系列標準、AQ 6111―2023《個體防護裝備安全管理規范》、JGJ 184—2009《建筑施工作業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GB 55034—2022《建筑與市政施工現場安全衛生與職業健康通用規范》等標準規范的要求,建立重點勞動防護用品配備、采購、保管、發放、使用、維護、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指導員工查詢生產、銷售等信息,確保員工正確使用重點勞動防護用品,不使用來源不明、過期的勞動防護用品。
(七)強化信用監管。各地市場監管、應急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加強信息互通,及時公開、推送檢測結果不合格的重點勞動防護用品生產廠家、生產批次,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重點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單位等信息。相關執法查處信息要記入信用記錄,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用中國”網站依法公示,對生產、流通單位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依法依規列入相關部門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對檢驗檢測機構出具虛假報告、不實結論,冒用其他檢驗檢測機構名義出具報告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曝光。
(八)強化事故調查與執法查處。對因重點勞動防護用品質量問題導致傷亡事故的,實行“一案多查”。各地應急管理部門依法開展事故調查,追究事故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嚴格查處質量違法行為,對大案要案進行掛牌督辦、提級調查,堅決斬斷非法生產、銷售鏈條。要加強“行刑銜接”,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
(九)加強社會共治與長效機制建設。各地市場監管、應急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按職責指導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督促企業建立健全重點勞動防護用品質量安全責任體系;研究完善個體防護裝備標準體系,加快推進個體防護裝備產品推薦性標準轉強制性標準工作,逐步提升現行產品標準的性能要求;用好安全生產領域“吹哨人”制度,鼓勵重點勞動防護用品生產、銷售、使用單位內部人員報告產品質量問題,暢通舉報渠道,推動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四、保障措施
各地市場監管、應急管理、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高度重視重點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結合各地實際,細化任務措施,加強溝通協調,切實抓好落實。要加強宣傳警示,開展重點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知識宣傳普及,提高公眾安全認知水平;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懾,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在保證必要的檢查有效開展的同時,要注重規范行政檢查行為,防止逐利檢查、任性檢查,不同層級部門不得同時抽查檢查同一經營主體,避免或盡量減少對經營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要注重總結經驗和成效,重大事項及時報送市場監管總局、應急管理部、住房城鄉建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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