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日,巴西外貿委員會管理執行委員會(GECEX)發布2025年第778號決議,對原產于中國、印度、越南和泰國的聚酯短纖(葡萄牙語:fibras de poliéster)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決定對上述國家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分別如下:中國為74.98-390.94美元/噸、印度為194.69美元/噸、越南為297.95美元/噸(Vietnam New Century Polyester Fibre Co., Ltd.不征稅)、泰國為171.21美元/噸(Zhongthai Chemical Fiber Co., Ltd.不征稅),征稅詳情見附表。涉案產品的巴西稅號為5503.20.90。本決議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3月21日,巴西發展、工業、貿易和服務部外貿秘書處發布2024年第11號公告稱,應巴西國內行業協會Associa??o Brasileira de Produtores de Fibras Artificiais e Sintéticas于2023年10月31日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中國、印度、越南、馬來西亞和泰國的聚酯短纖發起反傾銷調查。2024年10月16日,巴西發展、工業、貿易和服務部外貿秘書處發布2024年第56號公告,對該案作出肯定性初裁。2024年10月21日,巴西外貿委員會管理執行委員會發布2024年第653號決議,決定對原產于中國、印度、越南、馬來西亞和泰國的聚酯短纖征收不超過6個月的臨時反傾銷稅。2025年1月28日,巴西外貿委員會管理執行委員會發布2025年第688號決議稱,鑒于中國企業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及其關聯企業和印度企業Reliance Industries Limited提交的重新審核臨時反傾銷稅的申請,重新確定上述國家聚酯短纖的臨時反傾銷稅,分別如下:中國的臨時反傾銷稅由61.09-397.04美元/噸調整為56.23-397.04美元/噸,印度的臨時反傾銷稅由260.47美元/噸調整為138.81美元/噸,越南、馬來西亞和泰國的臨時反傾銷稅不變,措施自2024年10月21日起生效。
附表:
巴西對涉華聚酯短纖反傾銷終裁征稅表
原文:
https://www.in.gov.br/en/web/dou/-/resolucao-gecex-n-778-de-28-agosto-de-2025-65206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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