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 ||
文件號 | 工信廳重裝函〔2024〕400號 | 制發日期 | 2024-10-28 |
根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政策安排,現組織開展2024年保險補償項目申報工作,審核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資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申報裝備需滿足《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2024年版)》(以下簡稱《目錄》)要求。整機裝備原則上按照臺(套)數方式支持;核心系統、關鍵零部件,重大技術裝備關鍵配套及基礎件原則上按照批次數方式支持。其中高端工業母機、電子專用裝備、新型農業機械裝備、精密儀器儀表等單臺(套)裝備價值不高的整機裝備可按批次數方式支持;航空發動機、船舶發動機等單件價值較高的核心系統、關鍵零部件等可按臺(套)數方式支持。
二、申報程序
(一)企業申報
生產制造《目錄》內重大技術裝備的企業,按要求向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所屬中央企業集團提交申請,完成材料報送,報送材料要求見附件。
(二)推薦單位審核
各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按要求對本地區或集團所屬企業開展資格審核,重點審核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產品技術參數的符合性和價值合理性等,形成審查意見,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報送材料要求見附件。
(三)部門復核
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復核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資格,并按裝備價值的一定比例核定保費補助資金額度,有效期5年。
三、申報要求
(一)裝備制造企業應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強業務管控,確保申請材料真實、完整、有效、準確。通過提供虛假材料等方式騙取保險補償資格的,3年內不得申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項目,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
(二)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要嚴格審核把關、落實管理要求,維護好政策的嚴肅性。
四、其他要求
(一)請各推薦單位確定本次保險補償項目申報工作聯系人,并于2024年10月31日前將聯系人姓名、單位及職務、聯系方式等信息反饋至stt@prim.com.cn。
(二)請各推薦單位于11月25日前報送審核材料。
五、聯系人及電話
機械工業規劃研究院有限公司 李景楊 010-63266678 15132597929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二司 葛一凡 010-68205634 18511696785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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