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 ||
文件號 | 工信廳信發〔2022〕33號 | 制發日期 | 2022-11-03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
現將《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指南》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2022年11月3日
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指南
當前,世界經濟數字化轉型成為大勢所趨。中小企業是實體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產業數字化轉型的重點和難點。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數字化發展的決策部署,以數字化轉型推動中小企業增強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特制定《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一、總則
(一)適用對象
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遵循“從易到難、由點及面、長期迭代、多方協同”的思路。《指南》主要面向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服務供給方和地方各級主管部門。《指南》旨在助力中小企業科學高效推進數字化轉型,提升為中小企業提供數字化產品和服務的能力,為有關負責部門推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工作提供指引。
(二)實施原則
堅持企業主體,效益優先。中小企業需參考與發展需求相適配的內容,用好市場資源和公共服務,因“企”制宜推進數字化轉型。適時評估轉型成效,優化轉型規劃實踐,以數字化轉型促進提質、增效、降本、降耗、綠色和安全發展。堅持應用牽引,供需互促。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服務供給方主體應聚焦中小企業特征及需求,研制小型化、快速化、輕量化、精準化(“小快輕準”)產品,圍繞“評估、規劃、
實施、優化”全流程提供專業化服務,基于應用反饋提升產品服務供給水平。堅持政府引導,協同聯動。充分發揮有為政府作用,加強政策支持、資源統籌和管理服務,因地制宜構建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生態,深化產學研用金等多方主體協同創新,推動形成促進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工作合力。
二、增強企業轉型能力
(一)開展數字化評估
結合《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指標》等標準規范,中小企業與數字化轉型服務商、第三方評估咨詢機構等開展合作,評估數字化基礎水平和企業經營管理現狀,構建評估指標數據管理機制,支撐轉型需求分析和轉型成效評估。評估可獲得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等內部資源和市場化服務資源,以及所在地區、所處行業或領域的數字化轉型相關政策和公共服務資源。評估研產供銷服等環節轉型的潛在價值和可行性,明確數字化轉型優先級,定期結合企業發展實際調整轉型策略,有效確保數字化轉型投入產出比。
(二)推進管理數字化
實施企業數字化轉型“一把手”負責制,構建與數字化轉型適配的組織架構,制定績效管理、考核方案和激勵機制等配套管理制度。定期組織企業經營管理者和一線員工參加數字化培訓,深化數字化轉型認知,提升數字素養和技能。引導業務部門和技術部門加強溝通協作,形成跨部門數字化轉型合力。有條件的企業可探索設立專門的數字化轉型部門。
應用財務流程自動化、協同辦公平臺、標準化人力資源管理產品等,實現財務、辦公、人力資源等管理環節數字化轉型,提升企業管理精細化水平。應用工業互聯網平臺推動各環節數據綜合集成、可視化和智能分析,優化企業經營管理決策。
(三)開展業務數字化
應用訂閱式產品服務,推動研發設計、生產制造、倉儲物流、營銷服務等業務環節數字化,降低一次性投入成本。使用SaaS化的計算機輔助設計(CAD)、計算機輔助工程(CAE)等工具開展數字化研發設計,發展眾包設計和協同研發等新模式,提升研發設計效能。應用云化制造執行系統(MES)和高級計劃與排程(APS)等數字化產品,優化生產制造資源配置,實現按需柔性生產。應用倉庫管理(WMS)、訂單管理(OMS)、運輸管理(TMS)等解決方案和無人搬運車(AGV)、自主移動機器人(AMR)等硬件,使用第三方物流平臺,推動倉儲物流環節數字化。開展產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構建產品數字鏡像,提升產品數據管理水平,發展基于數字化產品的增值服務,拓展業務范圍,創新盈利模式。
(四)融入數字化生態
應用產業鏈供應鏈核心企業搭建的工業互聯網平臺,融入核心企業生態圈,加強協作配套,實現大中小企業協同轉型。應用行業龍頭企業輸出的行業共性解決方案,加速提升自身數字化水平。基于園區/產業集群開展網絡化協作,發展訂單共享、設備共享、產能協作和協同制造等新模式,彌補單個企業資源和能力不足。積極接入園區/產業集群的數字化創新網絡,利用共性技術平臺開展協同創新。積極對接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等載體,參加政策宣貫、供需對接、咨詢診斷、人才培訓等活動。
(五)優化數字化實踐
聯合數字化轉型服務商或第三方評估咨詢機構等開展轉型成效評估,重點開展業務環節數字化水平評估和企業經營管理水平行業橫向和縱向對比分析,從生產效率、產品質量、綠色低碳等方面評估企業轉型價值效益。結合現階段企業內外部數字化轉型資源,制定調整下一階段數字化轉型策略,選擇與下一轉型階段相匹配的數字化產品和服務,提升轉型策略與發展現狀的適應性。
三、提升轉型供給水平
(一)增強供需匹配度
互聯網平臺企業和數字化轉型服務商等供給方主體,聚焦中小企業數字化共性需求,研發即時溝通、遠程協作、項目管理、流程管理等基礎數字應用。遵循“大企業建平臺、中小企業用平臺”思路,大型企業打造面向中小企業需求的工業互聯網平臺,輸出成熟行業數字化轉型經驗,帶動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中小企業協同開展數字化轉型。細分行業數字化轉型服務商研發推廣具備行業特性的產品服務。低代碼服務商持續提升產品的可拓展性,幫助業務人員自主高效構建數字化應用,滿足即時個性化需求。
(二)開展全流程服務
數字化轉型服務商、互聯網平臺企業、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等通過線上線下結合方式,展示場景融合應用和轉型方法路徑,增強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意識和意愿。數字化轉型服務商和第三方評估機構等主體,聚焦中小企業個性化轉型需求,幫助中小企業制定數字化轉型策略。電信運營商、智能硬件企業、數字化轉型服務商等幫助中小企業開展網絡建設、硬件改造連接和軟件應用部署等,開展配套數字技能培訓。基于中小企業階段性轉型需求,數字化轉型服務商整合生態資源,為中小企業匹配與現階段需求適配的產品和服務,推動中小企業轉型逐步深入。
(三)研制輕量化應用數字化轉型服務商聚焦中小企業轉型痛點難點,提供“小快輕準”的產品和解決方案。研發推廣低代碼產品服務,助力中小企業自行創建、部署、使用和調整數字化應用,提升中小企業二次開發能力和需求響應能力。發展訂閱式軟件服務,有條件的數字化轉型服務商可面向中小企業提供免費試用版服務,探索發展以數字化轉型收益支付服務費用等方式,降低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顧慮和成本。工業互聯網平臺企業匯聚工業APP,沉淀工業技術、知識和經驗,建設工業APP商店,加速工業APP交易流轉應用。
(四)深化生態級協作工業互聯網平臺、數字化轉型服務商和大型企業等各方主體,推動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企業業務協同、資源整合和數據共享,助力中小企業實現“鏈式”轉型。大型企業搭建或
應用工業互聯網平臺,面向上下游中小企業開放訂單、技術、工具、人才、數據、知識等資源,探索共生共享、互補互利的合作模式。工業互聯網平臺、數字化轉型服務商和金融機構加強合作,開展物流、資金流和數據流等交叉驗證,創新信用評估體系和風險控制機制,提升中小企業融資能力。
四、加大轉型政策支持
(一)加強轉型引導
實施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促進工程,深入開展大中小企業“攜手行動”,推動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加強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相關政策銜接,落實工信部和財政部聯合開展的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等工作,結合當地實際出臺配套措施,加強分類指導和跟蹤服務,確保政策落地見效。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分行業分領域推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
(二)加大資金支持
按照“企業出一點、平臺讓一點、政府補一點”的思路,降低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門檻,有條件的地方可鼓勵平臺減免轉型共性需求支出。發揮地方政府專項資金作用,支持對中小企業轉型帶動作用明顯的“鏈主”企業和轉型成效突出的“鏈星”中小企業。鼓勵金融機構研制面向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的專項產品服務,設立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專項貸款,拓寬中小企業轉型融資渠道。
(三)推廣試點應用
結合當地重點行業和關鍵領域,遴選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試點示范,培育推廣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案例標桿,鼓勵中小企業“看樣學樣”。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數字化轉型,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帶動更多中小企業數字化發展。培育和遴選一批可復制的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協同轉型的典型模式,推廣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模式,有效支撐產業鏈供應鏈補鏈固鏈強鏈。
(四)完善配套服務
構建完善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體系,加強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提升政策宣傳、診斷評估、資源對接、人才培訓、工程監理等公共服務能力。組織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問診”服務,組織專家深入中小企業一線開展“入駐式”診斷服務。支持職業院校、大型企業等建設數字人才實訓基地,提升中小企業數字人才供給。
(五)優化發展環境加大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5G、大數據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優化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外部環境。建設完善地方營商環境評估體系,將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成效納入考核范圍。開展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相關會議和活動,營造良好發展氛圍。發揮政府引導基金作用,帶動社會資本支持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服務商做大做強。基于地方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實際,優化財稅金融、人才培引等政策措施,穩定中小企業轉型政策預期。
附件:名詞解釋
附件
名 詞 解 釋
1.訂閱式產品服務:指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軟件租借,用戶通過向軟件服務商支付一定的費用,獲得一定時間內軟件使用權,如果停止支付訂閱費用,則無法再使用軟件。
2.SaaS(軟件即服務):指一種基于互聯網提供軟件服務的應用模式。服務商將應用軟件統一部署在自己的服務器上,企業無需購買軟硬件、建設機房、招聘IT人員,即可通過互聯網使用軟件服務。
3.CAD(計算機輔助設計):利用計算機及其圖形設備幫助設計人員進行設計工作,能夠減輕設計人員的重復性勞動,幫助其專注設計本身,縮短設計周期和提高設計質量。
4.CAE(計算機輔助工程):用計算機輔助求解分析復雜工程和產品的結構力學性能,以及優化結構性能等,把工程(生產)的各個環節有機地組織起來,實現有關信息集成,使其產生并存在于工程(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
5.MES(制造執行系統):介于計劃管理系統和工業控制之間的面向車間層的管理系統,可幫助企業實現生產計劃管理、生產過程控制、產品質量管理、車間庫存管理和項目看板管理等。
6.APS(高級計劃與排程):通過綜合考慮產能、工裝、設備、人力、班次、工作日歷、模具、委外資源、加工批次等約束,在有限產能條件下,實現產能精確預測、工序生產與物料供應最優計劃等。
7.WMS(倉庫管理系統):用于管理倉庫或物流配送中心的計算機軟件系統,用來計劃、組織、引導和控制倉庫內的合理資源,以及管理貨物的存儲與移動。
8.OMS(訂單管理系統):指通過管理和分配訂單,使倉儲管理和運輸管理有機結合的系統。主要功能包括接收訂單,結合倉儲管理系統庫存信息實現訂單分配,跟蹤訂單狀態等。
9.TMS(運輸管理系統):指基于運輸作業流程的統一調度管理平臺,能實現客戶、車輛、人員的信息管理,訂單處理、調度配載、運輸跟蹤的運輸作業,以及費用、收付款的財務管理。
10.AGV(無人搬運車):指裝備有電磁或光學等自動導引裝置,能夠沿規定的導引路徑行駛,具有安全保護以及各種移載功能的無需駕駛員的運輸車。
11.AMR(自主移動機器人):指能夠通過多傳感器感知環境和自身狀態,在不確定環境中自主規劃線路、靈活避障和巡航,完成工廠自動裝卸、運輸等任務的機器人及系統。
12.低代碼:通過為開發者提供可視化的應用開發環境,降低或去除應用開發對原生代碼編寫的需求量,進而實現便捷構建應用程序的一種解決方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電話:協會:025-8799064 學會:025-86799482
會員服務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傳真:025-83755381
郵箱:jshghyxh@163.com
郵編:210019
地址:南京市夢都大街50號東樓(省科技工作者活動中心)5樓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蘇B2-20110130
備案號:蘇ICP備13033418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