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 ||
文件號 | 應急廳函〔2022〕127號 | 制發日期 | 2022-05-19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
現將《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百日清零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2022年5月19日
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百日清零行動”工作方案
今年以來,廣東、山東、安徽、內蒙古等地區鋼鐵、鋁加工(深井鑄造)、粉塵涉爆行業領域事故多發,暴露出一些地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中工貿行業企業底數不清楚、工作措施不落地、整治成效不徹底、責任落實不到位等突出問題。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國務院安委會《關于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 堅決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推動各地區進一步強化責任措施落實,有效防范工貿行業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定于2022年6月初至9月上旬,開展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百日清零行動”(以下簡稱“百日清零行動”)。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要求,堅決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典型生產安全事故教訓,突出重點,突出防范重大風險,突出問題導向、結果導向和目標導向,堅持企業自查與部門核查相結合、全面檢查與嚴格執法相結合,切實解決專項整治不扎實、走過場問題,圍繞“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總體要求,徹底完成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貿行業重點整治事項清零任務,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切實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二、重點整治范圍和事項
“百日清零行動”的重點整治范圍是全國鋼鐵、鋁加工(深井鑄造)、涉粉作業10人以上粉塵涉爆企業。
(一)鋼鐵企業重點整治事項(以下簡稱“鋼8條”)。
1.煉鋼廠在吊運鐵水、鋼水、液渣時,未使用帶固定式龍門鉤的冶金鑄造起重機;煉鐵廠鑄鐵車間吊運鐵水、液渣的起重機不符合冶金起重機的相關要求。
2.吊運鐵水、鋼水、液渣的起重機鋼絲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龍門鉤橫梁焊縫、耳軸銷、吊鉤,未進行定期檢查或發現問題未及時整改。
3.操作室、會議室、交接班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場所設置在鐵水、鋼水、液渣吊運影響的范圍內。
4.鋼水鑄造(連鑄、模鑄)流程未規范設置鋼水罐、溢流槽等高溫熔融金屬緊急排放或應急儲存設施。
5.氧槍等水冷元件未安裝出水溫度、進出水流量差監測和報警裝置,未與爐體傾動、氧氣開閉的控制系統實現聯鎖。
6.高爐、轉爐、加熱爐、煤氣柜等煤氣區域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人員休息室等可能發生煤氣泄漏、積聚的場所,未安裝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和報警裝置。
7.高爐、轉爐、加熱爐、煤氣柜、除塵器等設備設施的煤氣管道未安裝隔斷或吹掃裝置。
8.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設備、材料、工藝。
(二)鋁加工(深井鑄造)重點整治事項(以下簡稱“鋁7條”)。
1.固定式熔煉爐鋁水出口未設置機械鎖緊裝置。傾動式熔煉爐控制系統未與鑄造機控制系統實現聯鎖。
2.固定式熔煉爐鋁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安裝液位監測和報警裝置,相關液位監測和報警裝置未與流槽上的快速切斷閥或緊急排放閥實現聯鎖。
3.熔煉、鑄造等作業場所存在非生產性積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鑄造機結晶器的冷卻水系統未安裝進水和出水溫度、進水壓力、進水流量監測和報警裝置。相關監測和報警裝置未與流槽上的快速切斷閥或緊急排放閥實現聯鎖,未與傾動式熔煉爐控制系統實現聯鎖。
5.鋁水流槽未規范設置緊急排放或應急儲存設施。
6.鋼絲卷揚系統的鋼絲繩未定期檢查或更換,卷揚系統未安裝應急電源。液壓鑄造系統未安裝手動泄壓裝置。
7.鑄造車間現場未嚴格控制人數。
(三)粉塵涉爆企業重點整治事項(以下簡稱“粉6條”)。
1.不同種類的可燃性粉塵、可燃性粉塵與可燃氣體等易加劇爆炸危險的介質共用一套除塵系統,不同防火分區的除塵系統互聯互通。
2.干式除塵系統未規范采用泄爆、惰化、抑爆、抗爆等控爆措施。
3.除塵系統采用重力沉降方式除塵,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構筑物作為除塵風道。
4.鋁鎂等金屬粉塵除塵系統未采用負壓除塵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塵除塵系統采用正壓吹送粉塵時,未規范采取火花探測消除等防范點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產生機械火花的工藝,未規范采取雜物去除或火花探測消除等防范點燃源措施。
6.未按規范制定粉塵清理制度,作業現場和相關設備設施積塵未及時規范清掃。鋁鎂等金屬粉塵的收集、貯存等處置環節未落實防水防潮、通風、氫氣監測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三、工作安排
2022年6月初至9月上旬,集中安排開展“百日清零行動”,分以下環節開展:
(一)企業自查自改(6月底前)。鋼鐵、鋁加工(深井鑄造)、涉粉作業10人以上粉塵涉爆企業要分別對照“鋼8條”“鋁7條”“粉6條”重點整治事項,主動自查自改,整改落實情況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報送屬地應急管理部門。
(二)屬地專項檢查(7月底前)。市、縣級應急管理部門依據分級分類監管職責,分別對照“鋼8條”“鋁7條”“粉6條”重點整治事項,組織對轄區內所有鋼鐵、鋁加工(深井鑄造)、涉粉作業10人以上粉塵涉爆企業開展執法檢查。檢查中發現企業存在“鋼8條”“鋁7條”“粉6條”相關違法違規行為仍未主動自查自改的,對企業和主要負責人“一案雙查”,依法嚴肅處罰;應急管理部門在查處違法行為過程中發現涉嫌安全生產犯罪案件的,要移送公安機關。
(三)交叉檢查,省級核查(9月上旬前)。省級應急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組織各市級應急管理部門開展異地交叉檢查,對發現存在違法行為的企業,由受檢地區負責履行行政處罰程序。交叉檢查結束后,省級應急管理部門組織對轄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核查,進一步核驗“百日清零行動”工作成效,對執法檢查不精準、發現問題不依法處理、報送虛假工作進展等問題,要進行嚴肅通報、問責。原則上,涉粉作業30人以上粉塵涉爆企業應由省級應急管理部門組織力量逐企核查。
(四)督促指導。應急管理部將對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百日清零行動”工作情況全過程跟蹤指導,組織專家抽查,推動各地區“百日清零行動”落地見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大檢查工作安排,成立工作專班,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結合企業數量、人員力量等實際,制定“百日清零行動”實施方案,強化責任措施落實,推動企業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認真組織開展自查自改。請省級應急管理部門于5月31日前將工作實施方案及一名處級聯絡人名單報送應急管理部安全執法和工貿監管局,7月8日前報送鋼鐵、鋁加工(深井鑄造)、粉塵涉爆等重點企業基礎臺賬清單(見附件1)。
(二)強化調度指導。省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充分運用明查暗訪、通報約談、警示提醒等方式,督促各地區查大問題、除大隱患、防大事故,對企業數量大、監管力量薄弱的地區要組織開展指導幫扶。“百日清零行動”進展清單(見附件2)要及時報送,安全執法和工貿監管局每周匯總工作進展,每月召開視頻例會通報各地區工作進展情況。
(三)廣泛宣傳警示。地方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對“百日清零行動”進行廣泛宣傳發動,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要曝光一批涉及“鋼8條”“鋁7條”“粉6條”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典型執法案例,強化警示震懾和教育引導作用。
(四)堅持獎懲并重。應急管理部將對工作成績突出、專項整治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記功嘉獎,對形式主義走過場、執法檢查不精準、整治責任不落實、工作組織不得力的單位進行通報、約談,并抄送省(區、市)政府主要領導、分管領導。
(五)加強疫情防控。地方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統籌好疫情防控和“百日清零行動”,根據疫情防控形勢變化動態調整安排。有特殊困難的,及時報告。各有關人員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加強個人防護,切實保障安全。
聯系人及電話:馮智慧,010-64463229,010-64463753(傳真)。
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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