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 ||
文件號 | 市監檢測發〔2022〕26號 | 制發日期 | 2022-04-01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為加強檢驗檢測機構監管,嚴肅查處不實和虛假檢驗檢測等違法違規行為,凈化檢驗檢測市場環境,市場監管總局決定于2022年4月至7月底開展檢驗檢測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提高認識,強化市場監管
強化檢驗檢測市場監管,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市場監管部門有效履職的重要基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檢驗檢測市場監管對于維護各類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重要意義,把嚴厲整治不實和虛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作為監管的首要任務,發揮系統監管合力,推動檢驗檢測行業牢固樹立底線意識、風險意識、誠信意識,堅決破除檢驗檢測市場亂象,營造良好的市場準入環境、競爭環境、消費環境。
二、堅持問題導向,把握整治重點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認真分析當前檢驗檢測行業存在的主要風險隱患,以問題為導向,把握關鍵、精準定位,深入開展檢驗檢測市場專項整治工作。
(一)開展六大領域專項整治行動。根據屬地管轄原則,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集中力量對轄區內涉及疫情防控的醫療器械防護用品、食品、個體防護裝備、建筑材料、常壓液體危險貨物罐體、碳排放核查等六個領域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全面排查、嚴格整頓、公開通報、嚴肅處理,堅決防止和查處檢驗檢測造假問題。對日常監管中發現的其他密切關系人民群眾健康安全、風險問題較為突出的專業領域機構,也應當納入專項整治范圍。
(二)嚴查不實和虛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不實和虛假檢驗檢測違法情形,加大現場檢查中對相關檢驗檢測報告的抽查比例,嚴格追溯數據質量和真實性,嚴格查處未經檢驗檢測出具報告,偽造、變造原始數據、記錄,減少、遺漏或者變更標準等規定的應當檢驗檢測的項目,嚴格查處違反國家有關強制規定的檢驗檢測程序、方法的違法行為。
(三)加大違法案件的處罰力度。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專項整治行動中發現的不實和虛假檢驗檢測等違法違規問題,要嚴格依據《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查處,依法從嚴從重處罰,并且處罰到人,依法實施行業禁入。涉及其他行業主管部門資質許可的機構違法違規案件,要在依職責完成處罰后及時移送其他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后續處理,跟蹤進展情況。涉嫌犯罪的,要加強行刑銜接,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強化違法案件的失信懲戒。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要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公示相關行政檢查、行政處罰信息。對專項整治行動中查處的虛假或者嚴重失實檢驗檢測案件,依法依規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及時通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依法依規推動失信聯合懲戒。
(五)實現專項整治行動與日常監管工作的無縫銜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按計劃開展的年度跨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工作繼續實施,實施時間可與本次專項整治行動重疊、同步,監管的重點領域可交叉、重合,持續保持對檢驗檢測市場亂象的高壓監管態勢。
三、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保障
(一)加強領導,組織保障。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謀劃,做好溝通協調,切實加強人力、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周密部署,扎實推進。
(二)制定方案,落實責任。要綜合考慮轄區內實際情況,科學、合理制定監管工作方案,落實監管執法責任制,明確執法查處目標和責任,切實將工作任務分解到位、嚴格落實。
(三)加強聯動,宣傳引導。要結合本地市場監管部門職責特點,研究建立互補共治、信息傳遞、部門聯動的檢驗檢測市場監管執法協調機制,做好檢驗檢測市場監管職責的承接與協調工作。借助互聯網、新聞媒體等渠道,及時公開違法案件信息,集中公布一批檢驗檢測違法違規典型案例,提高監管的影響力和震懾力,切實形成宣傳聲勢。
(四)健全機制,長效推進。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建立健全檢驗檢測市場監管工作長效機制,持續加大基層執法人員培訓培養力度,建立健全一支穩定、專業的監管專家隊伍,完善暢通申投訴舉報途徑,研究建立信用監管機制,積極運用“大數據”和“互聯網+”等手段,提高監管效率。
(五)做好總結,及時上報。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應加強工作總結和交流,及時匯總分析檢驗檢測市場監管工作情況。對社會影響較大的違法案件,或涉及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案件,應及時向市場監管總局報告。各省級市場監管部門應于2022年8月10日前將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總結及檢查信息匯總表(詳見附件)上報市場監管總局。
市場監管總局將適時對各地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調研。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切實落實好各項工作,如實反映監管工作的進展成效、已發現的問題及處置措施,確保監管工作質量。本次專項行動工作要結合當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開展,請各地有關部門做好支持配合。
聯系人:認可檢測司 鄭懿龍 聯系電話:010-82262722
電子郵箱:zhengyilong@samr.gov.cn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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