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8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大陸、韓國、沙特阿拉伯、泰國以及中國臺灣地區的液態環氧樹脂(Liquid Epoxy Resins)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建議對上述國家和地區的涉案產品征收為期5年的反傾銷稅,分別如下:中國大陸為37-258美元/噸,韓國為184-483美元/噸,泰國為119-331美元/噸,沙特阿拉伯為175美元/噸,中國臺灣地區為115美元/噸。征稅詳情見附表。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39073010和39073090項下的產品。涉案產品不包括固體、半固體、溶液或水性環氧樹脂和共混改性液態環氧樹脂以及溴化溶劑型環氧樹脂。
2024年6月29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稱,應印度國內企業Atul Limited和Hindusthan Specialty Chemicals Ltd.提交的申請,對原產于或進口自中國大陸、韓國、沙特阿拉伯、泰國以及中國臺灣地區的液態環氧樹脂啟動反傾銷調查。案件傾銷調查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12個月),損害調查期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附表:
印度對涉華液態環氧樹脂反傾銷終裁建議征稅表
原文:
https://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2025-08/LER%20FF%20NCV.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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