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4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纈氨酸(Valine)作出反傾銷初裁,初步裁定希杰(沈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CJ (Shenyang) Biotechnology Co., Ltd.]臨時反傾銷稅為32.2%、巴彥淖爾華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Bayannur Huaheng Biotechnology Co., Ltd.)臨時反傾銷稅為53.9%、其他合作企業(詳見原文附件)臨時反傾銷稅為42.8%、中國其他生產商/出口商臨時反傾銷稅為53.9%。涉案產品的歐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編碼為2922 49 85(TARIC編碼為2922 49 85 87)。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21年1月1日至傾銷調查期結束。公告自發布次日起生效。
利益相關方應于公告發布次日起5個自然日內提交聽證會申請、15個自然日內提交案件評述意見。
2024年12月19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纈氨酸發起反傾銷調查。
原文:
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OJ:L_20250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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