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9日,歐盟委員會公布了一項禁用雙酚A的法規草案,禁止食品接觸材料中的雙酚A(BPA,CAS 80-05-7)和其他雙酚類物質及其衍生物(列于Regulation (EC) No 1272/2008,第3部分,附件VI中,分類為致突變,致癌,生殖毒性,內分泌干擾)。
草案建議,對于食品接觸材料中使用BPA的清漆、涂料和專業生產設備的過渡期為36個月;對其他材料過渡期為18個月,以下情況可以豁免:
BPA的二鈉鹽,專門用于生產食品接觸膜用聚砜樹脂塑料膜,前提是不得在食品中檢測到其遷移
可以繼續使用BPA合成起始物BADGE(CAS 1675-54-3),但僅用于制造容量超過250L的材料和器皿上的BADGE基重型清漆和涂層,前提是不得檢測到BPA的遷移
對于加工墊圈等長壽命產品(壽命可長達10年)
關于從回收產品制成的食品接觸材料中BPA可能成為污染物的問題,草案指出,禁止回收材料中非有意出現BPA的情況既不切實際也不合時宜。
此外,應在歐盟層面建立由企業經營者監測,并向成員國報告回收紙制食品接觸材料和器皿中非有意添加的BPA的情況。
該草案法規還限制了所有其他雙酚類物質在食品接觸材料中的使用,只有經過歐盟食品安全局(EFSA)風險評估和授權,認為它們在食品接觸材料和器皿的制造中不會危害人類健康的物質才可以使用。
根據歐盟委員會的說法,當前歐盟塑料法規清單中的雙酚類物質可能會被重新評估。
目前,根據過渡期時間推算,該草案將在2025年底或2026年初生效。
2023年5月報道了EFSA發布的一份最新的BPA科學意見,該意見認為此前對BPA的膳食暴露是不安全的,并將可容忍每日攝入量(TDI)降低了20,000倍。
該草案或許是歐盟委員會基于EFSA的最新BPA科學意見發布的。草案的公開征求意見截至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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