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化工行業安全生產整治提升專項行動總體工作方案》正式發布,山東將用兩年時間在全省開展化工行業安全生產整治提升專項行動。
山東省要求,依法依規淘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進一步完善化工產業規劃;2025年6月底前完成6家大型企業搬遷改造任務;推動化工企業兼并整合重組;研究制定化工園區外化工企業進區入園指導意見,園區外原則上禁止新建、擴建、改建化工生產項目。
據介紹,山東省政府將成立全省化工行業安全生產整治提升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及工作專班。在此過程中,深化實施重大安全風險防控、重大事故隱患整治、化工產業安全發展格局重塑、化工園區整治提升等八大工程。
深化實施重大安全風險防控工程
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防控。完善重大危險源“消地協作”督導檢查工作機制,組織各級應急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每年上、下半年各開展一次聯合督導檢查,推動企業落實好重大危險源安全包保責任制。用好全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強化線上巡查監管措施,精準防控安全風險。
高危細分領域安全風險防控。對全省硝酸銨、硝基復合肥生產企業和硝化企業,液氯、氯乙烯和過氧化(包括雙氧水)企業,苯乙烯、丁二烯、重氮化、光氣、氟化、有機硅多晶硅、環氧乙烷、環氧丙烷等企業,每年組織開展一次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全員參與的安全風險隱患對標自查自改,組織高水平專家隊伍或委托第三方安全技術服務機構開展診斷檢查和專家指導服務,形成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臺賬,督促企業徹底整改、市縣跟進執法。
老舊裝置安全風險防控。開展老舊裝置安全風險評估,實施分類整治,制定落實“一裝置一策”整治方案,加強安全運行監控,分步完成老舊消防設施改造。對運行不穩定、存在重大隱患的老舊裝置,該關停的要堅決關停。2023年年底前,建立長周期安全運行的技術保障體系。
油氣儲存安全風險防控。組織大型油氣儲存基地開展對標自評,2023年11月底前,有效應用氣體檢測、緊急切斷、視頻監控、雷電預警“四個系統”,對企業自評情況進行監督抽查。開展中小油氣儲存企業專家指導服務,推動企業全面配備應用氣體檢測、緊急切斷、視頻監控“三個系統”。深化重點化學品儲罐集中連片區專項整治,持續開展“打非治違”,依法從嚴查處非法儲存、超范圍經營危險化學品行為。
液化烴儲罐區安全風險防控。2023年10月底前,組織開展液化烴儲罐區安全風險專項治理,全面排查、評估分級、分類管控,有效防控安全風險。突出現存投用時間長、深度評估為高和較高安全風險等級的液化烴儲罐區,開展專家指導服務,核查推動企業“一罐區一策”整治提升。
深化實施重大事故隱患整治工程
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2023年年底前,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據《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試行)》等組織自查自改,形成重大事故隱患清單和整改臺賬,落實閉環管理措施。省市縣有關部門聘請高水平專家開展幫扶式、診斷式檢查,嚴格精準監管執法,推動企業將安全風險辨識不全或不準、管控措施缺失或不落實等,參照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治。
高危作業場所人員數量限制。將高危作業場所超過10人(含10人)的,參照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整治。因參觀學習、安全檢查等原因需要進入生產區域的,必須嚴格控制現場人數。對涉及易燃易爆、劇毒物料的運行裝置進行檢維修作業時,作業風險區域原則上不超過6人。建好用好人員自動定位、智能視頻監控等信息化系統,強化現場作業人員管控,及時預警處理。
特殊作業安全專項治理。全面排查整治動火、受限空間等特殊作業安全風險。組織編制特殊作業安全風險管控指南和清單,深入開展安全培訓教育。指導企業排查確定低概率、高風險的堵漏、清罐、切水、非計劃檢維修等作業清單,參照特殊作業進行管理。重大活動和節日期間,暫停動火等特殊作業,確需作業的嚴格升級管理。2023年10月底前,健全完善特殊作業信息化審批和全過程視頻監控系統,高效精準管控安全風險。
裝置設備帶“病”運行排查整治。突出涉及易燃易爆、劇毒物料的裝置設備管線,以打“卡子”等帶“病”運行安全隱患為重點,按照全面排查評估、分類施策的要求,深入排查整治,完善防控措施,及時根治隱患。深入開展泄漏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估,嚴格設備設施管理,提高危險化學品泄漏管理水平。
環保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已完成的環保改造項目認真開展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隱患排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督促企業對環保設施和項目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在選用污染防治技術時要充分考慮安全因素,實施環保改造時要認真開展風險評估、做好變更安全管理。
深化實施化工產業安全發展格局重塑工程
進一步深化安全生產源頭治理。對標國際國內先進水平,明確安全生產條件,提高安全準入門檻。嚴格化工建設項目安全審批,嚴格限制新建劇毒化學品項目,從嚴審批涉及一二類急性毒性氣體的和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的以及生產硝酸銨、硝基胍、氯酸銨、氯酸鉀、氯酸鈉等高風險的建設項目,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新建項目不予安全生產許可,對不符合產業政策規定的新建項目不予核準。
依法依規淘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學習借鑒先進省份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優化區域布局、壓減低端產能的經驗做法,進一步完善化工產業規劃。制定淘汰落后化工技術和裝備目錄,分期分批淘汰一批安全管理水平低下、工藝技術落后、不符合規劃要求的企業,停產整頓一批風險隱患突出、人員素質較差的企業。
推動人口密集區化工企業退出。加快推進城鎮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改造,2025年6月底前完成6家大型企業搬遷改造任務。在城市主城區、居民集中區等區域內,與周邊居民區和重要公用建筑設施防火間距、安全距離、衛生防護距離等不符合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的,不符合區域主體功能定位、安全環保不達標的化工企業,限期搬遷、轉產或關閉退出。
推動化工企業兼并整合重組。鼓勵有條件、有實力、管理能力強的化工企業對產業鏈上下游企業進行整合重組,支持完善產業鏈條;鼓勵產品單一、規模較小的精細化工產品生產企業之間以產業鏈為紐帶兼并重組,集約化生產、規模化經營。
加快發展高端化工產業。堅持高端發展,對標國內外先進化工園區和產業集群,積極培育特色優勢產業,拉長產業鏈條,減少鏈條終端危險物質存量,避免同質競爭和低端重復建設。大力發展化工新材料和精細化學品,加強高品質綠色低碳材料研發應用,加快淘汰落后技術和產能,推進化工產品向功能化、高附加值化發展,推動化工企業向專業化、精細化發展。
深化實施化工園區整治提升工程
加快推進化工園區安全整治提升。全省84個化工園區對照《化工園區安全風險評估表》《化工園區安全整治提升“十有兩禁”釋義》,進一步自評自改、整治提升,壓實安全監管責任。2023年年底前,50%以上的園區率先達到較低安全風險等級,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數量15家以上或重大危險源數量20個以上的園區率先完成封閉化管理和智能化管控平臺建設;2024年5月底前,化工園區全部建成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平臺;2025年6月底前,對安全整治提升仍不滿足要求的化工園區,提請省政府取消化工園區認定資格。
加快推動化工企業進區入園。研究制定化工園區外化工企業進區入園指導意見,園區外原則上禁止新建、擴建、改建化工生產項目。摸清園區外化工企業產品、技術、裝備現狀,實施分類精準引導,優化存量結構,結合企業發展需求,有序推動企業搬遷入園,2025年6月底前,全省化工企業入園率達到45%以上。規范沿黃化工企業發展,推動沿黃河干流和主要支流1公里范圍內化工企業遷入化工園區。
實施化工園區重大風險防控項目。推進化工園區重大風險防控項目建設,重點支持安全風險智能化管控平臺建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泄漏監測管控設備配備、危險化學品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化工園區實訓基地建設等,加快提升化工園區整體安全風險管控能力。
此外,《方案》還對化工企業本質安全改造、化工安全智慧賦能、安全監管效能提升、責任落實網絡建設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
山東省要求,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督促企業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完成。對查處的重大事故隱患按規定要求直報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實行掛牌督辦,堅決責令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相關設施、設備。對企業自己查不出、經監管部門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以及下級監管部門查不出、上級監管部門檢查發現的重大隱患,一律嚴肅處理、追責問責。要創新監管執法手段,盡最大可能減少對企業正常生產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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