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
文件號 | 2023年第6號 | 制發日期 | 2023-02-15 |
為做好特種設備檢驗人員資格認定工作,現將有關考試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試項目
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41號),市場監管總局授權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實施特種設備檢驗人員資格認定,包括鍋爐檢驗、壓力容器檢驗、氣瓶檢驗、壓力管道檢驗、電梯檢驗、起重機械檢驗、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檢驗、型式試驗。
二、考試對象
截止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申請且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含考試取證、考試換證、補考)。
三、考試安排
考試時間:6—9月份,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等工作安排可登錄考試機構網站查看考試通知或與考試機構聯系咨詢。
四、考試機構
考試機構及其承擔的考試項目、網址、聯系方式等信息,請關注省市場監管局局網站公告。
五、考試大綱
參見《特種設備檢驗人員考核規則》(TSG Z8002-2022)相關附件。
六、考試須知
(一)考試不收取考試費,參加考試人員自行準備考試資料,食宿交通費用自理。參加考試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明原件、學歷證明原件、學歷認證報告供考試機構核查,發現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的、考試作弊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考試機構負責具體考試管理工作,嚴格執行考試紀律,遵守考試保密規定,按規定進行考試成績公布和上報。不得發布與考試相關的培訓信息,不得考察、推薦或者指定與考試相關的培訓機構,不得強制應試人員接受考前培訓,不得開展與檢驗人員考試相關(含所有檢驗人員項目)的培訓與輔導活動。考試機構公布的考試地點應當相對固定,不得設置在培訓機構。
(三)2023年檢驗人員考試(含考試取證、考試換證、補考)計劃組織1次,申請檢驗人員資質認定人員需4月30日前向我局提交申請并符合條件,遵照考試機構通知參加考試。經取證考試未達到合格標準的科目,可以在我局委托的考試機構補考1次。自受理之日起2年內未通過全部考試科目的,需重新申請,參加全部科目的考試。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電話:協會:025-8799064 學會:025-86799482
會員服務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傳真:025-83755381
郵箱:jshghyxh@163.com
郵編:210019
地址:南京市夢都大街50號東樓(省科技工作者活動中心)5樓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蘇B2-20110130
備案號:蘇ICP備13033418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