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聯合印發《山東省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方案》。
焦化企業超低排放是指對所有生產環節實施升級改造,包括有組織超低排放、無組織全流程收集治理、物料運輸清潔化、監測監控及環境管理規范化。
方案提出,2023年9月底前,黃河流域各市率先完成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2023年底前,全省全面完成焦化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擬建焦化產能,投產時全面實現超低排放。
方案明確了有序推進超低排放改造、實施差異化管控2項重點任務。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焦化企業,在焦炭產量指標分配、重污染天氣績效分級等方面予以傾斜;對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未按照產能轉出協議停產的焦化企業,加大聯合懲戒力度,不得評為績效A級或B級企業,執行差別電價政策。
同時,山東省將落實稅收優惠激勵政策,按照有關條款規定,對符合超低排放條件的焦化企業給予相應稅收優惠待遇。落實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抵免優惠政策。積極推進焦化企業超低排放改造項目納入中央、省級項目儲備庫。
方案強調,嚴厲打擊無證排污、超標超總量排放、弄虛作假、擅自停運環保設施等違法行為。
根據方案,2022年年底前簽訂產能轉出協議的焦化企業,可不再實施超低排放改造,但應滿足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要求,并嚴格按時完成關停淘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電話:協會:025-8799064 學會:025-86799482
會員服務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傳真:025-83755381
郵箱:jshghyxh@163.com
郵編:210019
地址:南京市夢都大街50號東樓(省科技工作者活動中心)5樓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蘇B2-20110130
備案號:蘇ICP備13033418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