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 ||
文件號 | 應急〔2022〕61號 | 制發日期 | 2022-06-22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現將《“十四五”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應急管理部
2022年6月22日
“十四五”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規劃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升重大安全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進一步明確“十四五”期間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思路、發展目標、主要任務、重點工程和保障措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劃》,制定本規劃。
本規劃中的應急救援力量是指參與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應急救援的專業應急救援力量、社會應急力量和基層應急救援力量。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主要包括抗洪搶險、地方森林(草原)滅火、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航空應急救援等力量。社會應急力量是指從事防災減災救災工作的社會組織和應急志愿者,以及相關群團組織和企事業單位指導管理的、從事防災減災救災等活動的組織。基層應急救援力量是指鄉鎮街道、村居社區等組建的,從事本區域災害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置的應急救援隊伍。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及地方專職消防隊伍依照有關規劃進行建設。
一、規劃背景
(一)取得的成效。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應急管理事業改革發展取得歷史性成就,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初步形成,應急救援能力現代化邁出堅實步伐,專業應急救援力量、社會應急力量、基層應急救援力量建設不斷加強,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支撐協同作用進一步突顯。
專業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基本形成。組建了應急管理部自然災害工程應急救援中心和救援基地,完善國家級危險化學品、隧道施工應急救援隊伍布局,建成地震、礦山、危險化學品、隧道施工、工程搶險、航空救援等國家級應急救援隊伍90余支計2萬余人,各地建成抗洪搶險、森林(草原)滅火、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和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約3.4萬支計130余萬人,形成了災害事故搶險救援重要力量。
社會應急力量建設積極穩步發展。在民政等部門注冊登記的社會應急力量約1700余支計4萬余人,發揮其志愿公益、貼近群眾、響應迅速、各有專長的優勢,參與山地、水上、航空、潛水、醫療輔助等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工作,在生命救援、災民救助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據不完全統計,2018—2020年,全國社會應急力量累計參與救災救援約30萬人次,參與應急志愿服務約180萬人次,已逐步成為應急救援力量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基層應急救援力量持續加強鞏固。全國鄉鎮街道建有基層綜合應急救援隊伍3.6萬余支、105.1萬余人,基層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穩步推進,社會參與程度不斷提高,探索出行之有效的基層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濟寧模式”,逐步構建起基層應急救援網格體系,較好發揮了響應快速、救早救小作用,成為日常風險防范和第一時間先期處置的重要力量。
政策標準規范建設成效初顯。《應急救援航空體系建設方案》印發實施,國家級自然災害工程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社會應急力量建設等制度規范和技術標準制定工作穩步推進;四川、陜西、湖南、浙江等省應急管理部門相繼出臺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管理、救援補償等制度,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標準化、響應規范化、救援專業化進程加快。
(二)面臨的形勢。
“十四五”時期,我國發展仍然處于重要戰略機遇期。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對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挑戰、推進應急管理體制改革、提高應急救援能力等作出全面部署,為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提供了根本遵循;各部門、各地區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全面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積極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全社會廣泛參與、支持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形成了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發展的良好社會環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創新發展,新技術、新裝備的不斷涌現為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形成堅實支撐。
同時也要看到,我國自然災害多發頻發,安全生產仍處于爬坡過坎期,積累和新增的安全隱患風險大量存在,極端天氣災害進入多發期,防災減災基礎薄弱,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處于打基礎、攻難關、上水平的關鍵階段,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
應急救援能力不足。現有抗洪搶險、地方森林(草原)滅火、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等專業救援能力還不能滿足復雜災害救援需要,社會應急力量和基層應急救援力量還處在起步階段,航空救援、工程搶險、勘測保障等新型救援力量數量不足,全社會參與應急救援的局面還沒有完全形成。
力量布局不夠均衡。在中西部自然災害易發多發、經濟欠發達地區,特別是四川、云南、青海、西藏等災害嚴重省份,專業應急救援力量、社會應急力量和基層應急救援力量亟待加強。
人才科創能力不強。現代化的指揮人才和實戰經驗豐富的專家不足,裝備智能化、輕型化、模塊化水平不高,滅火大飛機等關鍵技術裝備亟待突破。
保障機制有待完善。指導支持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的政策法規標準體系尚未形成,保障應急救援力量持續健康發展的政府投入、考核評估、救援補償、獎懲激勵等方面制度有待健全。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以有效應對重特大災害事故為主線,以提高應急救援能力為牽引,整合利用各類優質資源,建強關鍵應急救援力量,補齊短板弱項,全面推進應急救援力量現代化建設,形成對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有力支撐、有效協同,為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提供堅實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黨對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的領導,充分發揮集中力量辦大事的政治優勢,匯聚各方資源,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合力;突出黨建引領,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救援力量、社會應急力量、基層應急救援力量中的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干部模范帶頭作用,提升凝聚力和戰斗力,為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發展提供根本保證。
統籌謀劃布局。充分考慮災害事故風險分布特點、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現狀等因素,調整優化專業應急救援力量規模、結構、布局,因地制宜加強社會應急力量和基層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補齊短板弱項,構建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需求與綜合應急救援能力動態平衡的應急救援力量體系。
突出專業特色。重點圍繞抗洪搶險、森林(草原)滅火、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航空應急救援等各自專業方向,創新理念、戰術、戰法,強化實戰實訓和裝備配備,持續提升專業搶險救援能力,鍛造應急搶險救援專業骨干力量。
強化運行保障。加大政策標準供給力度,健全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發展、培訓考核、指揮調派、任務保障、救援費用、獎勵激勵等制度機制和標準規范,推動應急救援力量科學建設、高效救援、規范運行。
(三)主要目標。
總體目標:到2025年,規模適度、布局科學、結構合理、專長突出的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基本建成,實現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各有所長,社會應急力量有效輔助,基層應急救援力量有效覆蓋,為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提供堅強保障。
力量構成逐步優化。國家和省級專業應急救援力量、社會應急力量和基層應急救援力量體系逐步完善,實現與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有效協同、有力支撐。
力量布局更趨合理。國家級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任務范圍基本覆蓋近20年重大災害事故發生區域和新生高風險區域,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與高危行業、新興產業分布和發展需要基本匹配,航空應急救援力量布局基本實現災害易發地區有效覆蓋。
專業能力有效提升。特殊區域、復雜條件、極端環境下專業指揮和救援能力持續鞏固提高,應急救援裝備智能化、輕型化、模塊化、標準化水平持續增強,人裝協同水平顯著提升。
保障水平穩步提高。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發展、運行管理、培訓考核、科技支撐、任務保障、職業保障、榮譽激勵等政策制度、標準規范進一步健全,協調聯動機制進一步完善,救援資源共建共用、聯戰聯訓水平進一步提升。
“十四五”時期主要指標
注:隊伍覆蓋率=救援隊伍以500km為半徑形成的圓形區域與災害事故重點區域的交叉面積/災害事故重點區域面積。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關鍵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建強國家級自然災害工程應急救援力量,強化工程搶險專業能力建設;支持各地區結合實際建設洪澇災害應急救援力量。在高危地區和重點林區有序推進區域性森林(草原)火災機械化撲救專業力量建設,提高力量投送速度和撲救成效;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建設基層森林(草原)火災專業撲救隊伍。遴選一批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隊伍,建設成為國家級專業救援隊伍,加強地震易發高發及地質災害高風險地區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提升第一時間救援救助能力。
調整優化現有國家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規模、結構、布局。針對空白領域新建一批國家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加快推進關鍵裝備轉型升級,推進國家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正規化建設、專業化救援、科學化管理水平。支持各地區加強化工園區、產業園區、重大項目實施等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完善綜合救援基地,推動政府和企業聯合建立專職應急救援隊伍,指導高危行業企業依法加強專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
加快構建大型固定翼滅火飛機、滅火直升機與無人機高低搭配、布局合理、功能互補的應急救援航空器體系。推動航空應急救援力量常態化部署,完善重型直升機、中小型直升機布局。引導和鼓勵民航企業和航空貨運企業建設具備一定規模的專業航空應急救援力量,增強快速運輸、綜合救援、高原救援能力。協同推動航空應急救援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構建覆蓋災害事故多發地區的航空救援網絡,加強直升機起降場地和臨時起降點建設。立足運輸機場現有供水、供油網絡,建立聯接運輸機場、航空護林站、通用機場及起降點的航空救援水源、油料保障體系。推動組建航空應急救援指揮調度中心,建設航空應急救援信息平臺,健全完善災情動態通報、聯合勘測、需求提報、協同保障機制,強化軍地協同搜尋救援。支持航空應急救援配套專業建設,加強航空應急救援專業人才培養。
(二)積極引導社會應急力量有序發展。
制定出臺加強社會應急力量建設的意見,對登記注冊、應急響應、服務保障、獎懲評價、救援補償等作出制度性安排,對社會應急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行動進行規范引導。開展社會應急力量應急理論和救援技能培訓,加強與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等聯合演練,定期舉辦全國性和區域性社會應急力量技能競賽,組織實施分級分類測評。鼓勵社會應急力量深入基層社區排查風險隱患、普及應急知識、就近就便參與應急處置等。完善社會應急力量現場協調機制,深入推進社會應急力量參與重特大災害搶險救援行動現場協調機制建設,完善統籌指導、任務調派和服務保障等措施,支持地方應急管理部門與本地社會應急力量建立協調聯動機制。
(三)持續推進基層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堅持專業化與社會化相結合,推動鄉鎮街道、村居社區加快組建基層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微型應急救援站(點),持續提升基層隱患排查和救早救小的防范處置能力。指導鄉鎮街道、村居社區結合本地災害事故特點,組建應急救援隊伍,承擔災害事故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任務。各地根據本行政區域特點和需要,制定基層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方案,細化隊伍職責,配備必要的物資裝備,加強與專業隊伍互動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四)加強重大項目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強化重點鐵路建設運行應急處置能力,合理布局隧道和建設施工應急救援力量,提升項目建設運行災害事故風險防范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長江經濟帶水上救援力量建設,加強打樁護岸、吊運裝卸、拋石堵缺、切灘導流、落水人員搜救、遇險人員救助、船舶滅火和航運工程施工事故救援等能力建設。
(五)加快培育應急救援科技支撐能力。
加快應急裝備現代化建設。健全專業應急救援力量裝備配備標準,推動應急救援裝備智能化、輕型化、模塊化建設。突破關鍵核心技術,推廣應用洪澇災害、森林(草原)火災、高層火災、地震和地質災害等救援先進技術裝備。
提升救援現場技術保障能力。建設自然災害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勘測隊伍、救援技術支撐隊伍,強化重大災害事故現場數據獲取、災中實時監測、災后評估分析等專業能力,承擔重特大災害事故的災情險情動態監測、現場應急勘測、救援技術支撐等任務,增強救援現場技術支撐能力。
培育現代化指揮救援人才。推動有關部門、地方政府、高校、企業建設應急安全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和實戰實訓基地,開展應急管理特色學科和重點實驗室建設,培育現代化應急指揮和救援人才。完善國家、區域、省級自然災害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基地(中心)實訓演練功能,提高應急救援力量實戰化水平。定期組織專業應急救援力量、社會應急力量、基層應急救援力量與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聯戰聯訓,推進技術交流、能力融合與戰法協同。
四、重點工程項目
(一)應急救援中心建設工程。
1.國家和區域應急救援中心建設項目。建設完成國家應急指揮總部和華北、東北、華中、東南、西南、西北等6個國家區域應急救援中心,在實戰救援中發揮“尖刀拳頭”作用,引領地方應急救援力量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展。
2.省級綜合性應急救援基地建設項目。支持中西部地區、災害事故多發地區依托、整合現有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等資源,建設完善省級綜合性應急救援基地。建設綜合指揮調度平臺,配備先進適用專業裝備,完善訓練設施,開展專業技戰術、裝備實操、特殊災害環境等訓練,提升災害事故快速響應、高效救援能力。
(二)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工程。
1.抗洪搶險工程救援力量建設項目。依托應急管理部自然災害工程救援基地,以及水利水電、建筑施工、港航領域大型企業,在洪澇災害高風險區域,建設國家和區域性自然災害工程應急救援隊伍,進一步強化動力舟橋、挖裝支護、排水救援、清淤清障、路橋搶通等特種救援裝備配備,形成重大洪澇災害工程救援攻堅能力。地方應急管理部門依托轄區內防汛機動搶險隊伍、抗旱排澇服務隊伍、工程施工企業等應急資源,配備抗洪搶險常規裝備物資,確保遇有險情第一時間實施救援。
2.森林(草原)滅火力量建設項目。依托大型國有森工企業、地方政府專職森林(草原)滅火骨干隊伍,建設區域性機械化森林(草原)滅火專業隊伍,配備全地形運兵車、隔離帶開設等機械化滅火裝備,提升森林(草原)火災撲救機械化、智能化水平。各地指導支持森林(草原)火災高危地區和重點地區森林(草原)火災專業撲救隊伍建設,配備林火偵查、常規滅火機具、戰勤保障等裝備,形成森林(草原)火災的預防預警和早期撲救能力。
3.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力量建設項目。在地震易發高發和地質災害高風險地區,建設國家級地震和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隊伍,配備高精度智能生命搜救、高通量衛星通信、高智能救援機器人、高集成戰勤保障等關鍵裝備,形成重特大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能力。各地依托地方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完善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隊伍,配備生命偵測、工程機械、衛星通信等裝備,確保在地震和地質災害發生后第一時間開展救援。
4.應急醫療救援力量建設項目。整合應急總醫院等醫療資源,建設全國應急救援醫療平臺、國家應急醫學研究中心和移動方艙醫院。地方建設應急醫療力量和醫療救援基地,完善應急醫療實戰訓練、救援人員康復治療、野戰移動醫院和醫療救援裝備儲備等功能。
(三)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工程。
1.國家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項目。強化礦山排水、礦山(隧道)救生通道構建、大流量遠程滅火系統等特種救援裝備配備,增配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抗洪搶險等自然災害應急救援裝備,加快推進隊伍轉型升級。建設國家海上和陸上油氣開采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消防冷卻、偵測監控、井控搶險等救援裝備,提升我國深海和陸上油氣勘探、開發、儲運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完善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滿足專業排水以及高寒高海拔惡劣環境下礦山救援需要;建設完善國家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提升大型儲罐、水上危險化學品、煤化工、危險化學品物流等救援保障水平;建設完善國家隧道應急救援隊,加強雄安新區、西部地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國家安全生產綜合實訓演練基地和礦山、危險化學品(大型油罐滅火)、隧道、油氣管道、油氣井控等實訓演練基地,提升指揮協調和實戰能力。
2.地方專業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項目。各地區加強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配備專業應急救援裝備,提高生產安全事故快速響應和應急處置能力;指導中型以上高危行業企業,建設企業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應急救援裝備,滿足企業安全風險防范和事故搶險救援需要。
(四)航空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程。
1.航空應急救援大飛機建設項目。加快實施應急救援航空體系建設方案,完成進口大型固定翼滅火飛機引進、國產固定翼大飛機改裝,大型無人機配備等重點項目,完善運行管理條件和機制,加快實現滅火大飛機破題。地方應急管理部門采取直接投資、購買服務、部門資源共享等多種方式,配置各型直升機、固定翼飛機,形成快速反應、高效救援能力。
2.航空應急救援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實施《全國森林防火規劃(2016—2025年)》,加快建設航空護林站(機場)。在綜合利用現有軍民用機場設施基礎上,加強直升機起降場地建設,在森林(草原)火災重點區域,合理布設野外停機坪。利用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專業救援隊伍駐地、應急避難場所、體育場館、公園、廣場、醫院、學校等,增加一批直升機臨時起降點。充分利用自然水源地,按照30—50公里的標準,完善森林(草原)火災高危區、高風險區森林(草原)飛機滅火取水點、供油點,加強氣象保障、訓練基地、化學滅火等基礎設施配備建設。
3.航空應急救援實戰保障建設項目。建設聯通國家應急指揮總部、國家區域應急救援中心和省級綜合性應急救援基地的航空調度信息平臺,統籌航空應急救援力量指揮調度。依托相關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航空企業,建設航空應急救援重點實驗室、研發中心和創新平臺,提升航空救援技術裝備創新能力。建設航空應急救援飛行實驗基地,培養航空救援指揮人才、飛行人員和技術支撐力量。
(五)社會應急力量和基層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工程。
1.社會應急力量建設項目。建立社會應急力量參與重特大災害搶險救援行動現場協調機制,拓展社會應急力量救援協調系統,完善現場信息匯聚、救援報備登記、組織調度協調、數據統計匯總等功能,實現救援需求、救援力量、救災物資精準對接和搶險救災資源合理配置。結合國家和地方應急救援中心建設工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項目,儲備一批救援裝備物資,完善一批實訓演練共享共用基地,為社會應急力量開展救援和實戰訓練提供保障。
2.基層應急救援力量建設項目。按照“五分鐘響應,十五分鐘到達,二十分鐘內開展施救”的標準,推動在鄉鎮街道重點區域按照標準建設微型應急救援站(點)和訓練設施場地,指導村居社區整合相關干部、物業人員、醫護人員、志愿居民等成立應急救援隊伍,根據本地災害事故特點和救援需要,配備應急救援器材裝備,滿足本區域內日常風險隱患排查和一般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需要,增強基層風險防范、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重大國家戰略安全保障工程。
1.重點鐵路工程隧道應急救援力量建設項目。在重點鐵路沿線高風險區域,突出隧道和地質災害救援,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重點配備監測預警、應急通信、搜救偵查、破拆支護、運輸吊裝等高原救援裝備,就近實施專業救援。結合施工進展和運行實際情況,建設直升機起降場,增加航空器部署,提高航空救援能力,保障川藏鐵路建設重大風險防范、應對處置和運行安全。
2.長江經濟帶水上應急救援力量建設項目。完成長江流域工程救援船、打樁船等裝備配備,組建水上工程救援隊伍,形成國家抗洪搶險救援關鍵力量。依托大型港航企業、施工企業等,建設長江經濟帶沿線水上應急救援隊伍,重點配備多功能搶險救援船、橡皮艇、救援艇、水下測繪艇等專業裝備,提高長江流域抗洪搶險、航運事故救援、水上施工事故救援等應急處置能力。
(七)科技創新工程。
1.應急裝備現代化建設項目。開展決口封堵、森林(草原)滅火兩棲飛機、隔離帶快速開設、智能無人搜救、礦山(隧道)快速構建救生通道、井下應急通信、水下搶險機器人等技術與裝備研究開發,推廣應用危險化學品儲罐滅火裝備、礦山大型鉆探救援裝備、礦山快速排水、超壓超深高含硫油氣田事故救援技術裝備,培育復雜環境下的救援利器。
2.救援現場技術支撐力量建設項目。依托相關科研院所、高校等企事業單位,建設現場應急勘測專業力量,配備現場測繪、偵察勘測、動態模擬等裝備,為危險化學品等領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和山體滑坡、泥石流、堰塞湖等復雜自然災害工程搶險救援,提供輔助決策和現場技術支撐。
3.高素質專業人才培育項目。依托應急管理專業高等院校以及有關部門、地方政府、企業等所屬職業院校,開展應急指揮和救援專業建設,建立國家、區域、省級災害事故實戰實訓基地,培育現代化應急指揮和救援人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明確主要任務、重點工程的推進計劃、時間節點和階段目標,高效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建立跨部門規劃實施協同配合機制,強化統籌協調,確保規劃實施有序推進、重大工程有效落地、各項目標如期實現。
(二)加強資源統籌。
統籌利用現有力量和各方資源,健全完善政府、市場和社會等多元化資金投入機制,強化救援力量多渠道保障模式,加大隊伍建設運行、大型裝備配備和運維、教育培訓演練、裝備儲備和救援消耗補償等方面投入。
(三)加強政策支持。
充分發揮本規劃的指引作用,鼓勵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創新思路和形式,出臺激勵約束等政策文件,探索多種務實有效的實施方式,積極推動規劃重大舉措、重點任務和重點工程落實落地,著力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和實效性成果。
(四)加強考核評估。
建立健全本規劃實施考核評估制度,適時開展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分析實施進展情況及存在問題,制定改進和加強措施,必要時動態調整規劃內容。地方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規劃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分年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評估及責任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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