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機構 |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
文件號 | 蘇工信規〔2022〕3號 | 制發日期 | 2022-04-07 |
各設區市、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廳各處室(局),有關直屬單位:
現將《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項目庫管理辦法(試行)》和《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項目管理操作流程(2022年修訂)》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4月7日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項目庫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支持的精準性,加快資金下達進度,更好發揮專項資金引導作用,對專項資金實行項目庫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江蘇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實施方案》和《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專項資金項目庫(以下簡稱“項目庫”),指對專項資金項目的提前研究謀劃、評審論證、入庫儲備、資金安排、動態管理等工作進行規范化、程序化管理的數據庫。
第三條 項目庫是專項資金預算編制的依據,未按本辦法納入項目庫的項目,原則上不得給予資金支持。項目庫分設為儲備項目庫和資金支持項目庫。儲備項目庫儲備擬安排的專項資金項目,資金支持項目庫儲存已安排的專項資金項目。
第四條 項目庫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一)統一建設,全程管理。圍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結合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以下簡稱“省工信廳”)職能,對項目庫進行統一規劃。建設省工信廳統一的專項資金項目庫管理系統,對項目入庫、排序優選、資金安排、后續監管、績效評價等進行全流程線上管理。
(二)提前儲備,動態調整。試行“當年入庫,次年安排”,避免“資金等項目”,入庫項目須經過嚴格審核,定期清理,發現問題及時退出。
(三)績效導向,內容規范。入庫項目強化績效目標管理,全面反映項目建設內容、評審論證、資金安排、支持效果等情況。
第五條 本辦法主要規范采取項目法分配的項目管理。對采取因素法分配的項目,省工信廳提出使用方向、支持重點、任務清單、績效目標等,由設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遴選和安排項目。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六條 省工信廳主要職責:
(一)發布申報指南,編制年度專項資金預算;
(二)負責項目審核、評審論證、實地核查、動態監督管理和信息公開;
(三)根據項目儲備和使用情況,按程序辦理項目的新增、調整和退出;
(四)組織開展項目抽查、驗收考核、績效評價、審計等工作;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七條 設區市、縣(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簡稱“設區市、縣(市)工信部門”)主要職責:
(一)負責入庫項目申報、初審、實地核查、行文上報;
(二)負責項目日常管理,組織項目驗收考核,開展績效自評價,配合績效評價和審計等工作;
(三)申請辦理項目新增、調整和退出,按規定程序報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及項目實施情況等資料;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八條 項目申報主體主要責任和義務:
(一)按申報指南要求申報項目,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合規性、完整性、實效性負責;
(二)負責項目實施,對項目實施日常管理,接受省工信廳運行信息調度,及時上傳相關信息;
(三)落實信用承諾,配合監督檢查、績效評價等工作;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三章 項目庫管理
第九條 根據職責分工,組織項目入庫。
(一)儲備項目庫。
1. 發布指南。省工信廳按規定程序發布申報指南,明確項目征集方向、范圍、類別、條件等。項目類別名稱和內容在年度間保持相對穩定,項目數量控制在合理范圍。
2. 申報受理。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設區市、縣(市)工信部門按規定程序組織本地區項目推薦申報入儲備項目庫。
3. 項目審核。省工信廳對各地推薦上報的項目進行審核,統一組織專家評審。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初排擬入儲備項目庫項目,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對擬入儲備項目庫項目進行實地核查(其中,對擬安排1000萬元(含)以上的重大項目全部進行真實性核查)。
4. 分類會審。省工信廳按照相關規定,對擬入儲備項目庫項目進行分類會審。經審議后,將項目納入儲備項目庫管理。
(二)資金支持項目庫。
1. 排序優選。根據年度預算情況,對儲備項目庫的項目進行排序優選,形成年度資金安排建議,經審議后,在省工信廳門戶網站公示。
2. 下達預算。經公示無異議的項目,按規定程序下達專項資金預算,并轉至資金支持項目庫管理。
(三)當年未安排的儲備項目庫項目,符合下一年度支持方向的,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予以安排。對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安排的項目,以及對產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項目,經審議后,可直接納入資金支持項目庫管理。
第十條 省工信廳對儲備項目庫項目實施動態管理,對資金支持項目庫項目實施后續監管。資金支持項目庫項目后續監管、驗收等工作嚴格按照《江蘇省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項目管理操作流程(2022年修訂)》《江蘇省省級工業和信息產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項目驗收管理辦法(試行)》實施。
第十一條 省工信廳結合預算績效目標,對項目資金計劃的執行結果開展績效評價。
第十二條 確有工作需要,省工信廳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組織第三方機構協同開展項目審核、績效評價等工作,并對工作結果負責。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省工信廳對項目庫項目的申報、實施、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從項目庫中退出該項目:
(一)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新的產業政策明令禁止的;
(二)存在驗收不通過、績效評價差、因無法完成項目任務主動申請終止的項目;
(三)違規重復申報項目;
(四)申報材料有弄虛作假、虛報虛構事實的;
(五)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六)經查存在其他違規違法行為的。
第十四條 項目庫管理堅持保護改革、鼓勵探索、寬容失誤、糾正偏差,建立和實行容錯糾錯機制。對參與項目庫管理的各級工作人員,只要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嚴格依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規定實施,嚴格執行決策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且未謀取私利的情況下,如項目沒有實現預期目標,不作負面評價,經紀檢監察部門調查核實后,依法免除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 對違法違規使用和管理專項資金的單位或個人,依照《江蘇省財政監督條例》和《江蘇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發現違法違紀問題線索的,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關部門。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省工信廳負責解釋,自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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