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以下簡稱引導資金)管理,提高引導資金使用效益,推進科技創新,12月21日,科技部網站公布了修訂后的《中央引導地方科技發展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辦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指出,引導資金支持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科技創新基地建設、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區域創新體系建設四個方面。其中,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方面,《管理辦法》將“有效提升產業創新能力”的科技成果轉化示范項目也納入其中。
《管理辦法》重點對引導資金的分配方法進行了調整,修訂后的《管理辦法》明確,引導資金采取項目法和因素法相結合的方法分配。采取項目法分配的引導資金包括:對國務院辦公廳公布的科技創新領域真抓實干成效明顯的省份,予以定額獎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設區域性創新高地的決策部署,需要重點支持的科技創新基地、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項目;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科技創新的決策部署,需要重點支持的其他事項。
采取因素法分配的引導資金,分配因素主要有:地方基礎科研條件情況(占比50%)體現科研機構、研發人員、科研儀器設備、研發經費投入、基礎研究投入等基礎科研條件情況。地方科技創新能力提升情況(占比50%)體現地方支持自由探索類基礎研究、加強科技創新基地建設、支持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支持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等情況。
《管理辦法》還強調,地方各級財政、科技部門應當加強資金分配項目申報及使用管理。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等規定,相關目標已經實現或實施成效差、績效低的項目,以及已從中央基建投資渠道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申請引導資金支持。
地方各級財政、科技部門以及引導資金具體使用單位,應當對上報的可能影響資金分配結果的有關數據和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切實加強項目預算績效管理,強化預算執行,不斷提高資金使用績效。發現違規使用資金、損失浪費嚴重、低效無效等重大問題的,應當按照程序及時報告財政部、科技部等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
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商務廳 江蘇省應急管理廳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統計局
北京市化學工業協會 天津市石油和化工協會 遼寧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內蒙古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重慶市石油與天然氣學會 河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山西省化學工業協會 吉林省能源協會 黑龍江省石化行業協會 浙江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安徽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福建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江西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河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湖北省石化行業協會 湖南省石油化學工業協會 廣東省石油和化學工業協會 海南省石油和化學工業行業協會 四川省化工行業協會 貴州省化學工業協會 云南省化工行業協會 陜西省經濟聯合會 甘肅省石化工業協會 青海省化工協會
電話:協會:025-8799064 學會:025-86799482
會員服務部:025-86918841
信息部:025-86910067
傳真:025-83755381
郵箱:jshghyxh@163.com
郵編:210019
地址:南京市夢都大街50號東樓(省科技工作者活動中心)5樓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蘇B2-20110130
備案號:蘇ICP備13033418號-1